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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楼下,我就寻思着去搞点什么活动,看着那广场上婀娜多姿的老太太们正在兴致勃勃地扭腰摆胯,我也想上去扭两下,奈何不会扭。找了个大板凳坐了下来,边上一对对情侣煞是令人心烦。我躺了下来,打算小睡一会儿,盯着天空发了一阵呆,想着刚才怎么就一冲动把钱拿给她了。钱不算多,但多少得给我个交代不是?坐在我边上的情侣似乎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旁若无人地吻了起来,当下我心中涌起一股无名怒火。

起身走到了街边,准备打的回家,看到路边一个人低着头,以慢放速度往街对岸走去。说起来车流不算太大,但也不少,撞车这种事情,不在乎次数,快的话,一次就能解决。我当下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抓着她的手腕往回拖。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想法,我冲她大叫:“你有病啊!”

没想到,拖回来的这女的就是刚才在楼上借钱那位。她没说话,眼里的情绪很复杂,我一直抓着她的手腕,忽然感觉会不会抓得太重了点,马上说:“不好意思,我,我喝多了,你过马路小心一点。”借酒行凶始终是十大借口排行榜的前三甲理由,咱也用一回。

她一直没说话,我很识趣地转身走人。我走了一段距离,她从身后追了上来。然后就这样,我在前面走,她在后边走,像似曾相识的朋友,又像毫不相干的路人。尴尬的场面始终是要打破的,我停步转身问:“饿吗?请你吃点东西吧。”

一路走来我都感觉莫名其妙的,她不说话我也不说,我问她一些事情,她也只会说三个字,嗯,啊,哦,可把我闷坏了。后来,我们走到一条比较安静的街道上,进了一家餐厅。

我将菜单递给了她,她又递给了我,我一合计,之前已经处于亏损状态,万万不能为此国库空虚啊,于是,点了些“物美价廉”的菜品。点的东西陆陆续续上来了。我说:“心情不好吧,先吃点东西吧,你看要不要喝点什么?”想来她还是个正常人,接话道:“不必了,只是心情不好,想跟人聊聊天,谢谢你请的东西。”这让我心情大为舒畅,原来她除了三字用语之外,还会说点其他语言,忙说:“不客气,请问,姑娘贵姓?”“罗。”“芳名?”“宾。”这种问法在某个审问犯人的新闻中似乎见过。“那,是什么事情令你……”我心里明白,肯定是输钱了嘛。

事情与我所想相差甚远,人家根本不是在为这档事忧心。罗宾嫁于一富商之子,据说是因为那厮在外边有小三,经过几轮首脑会议,两人达成了离婚的共识,那时的她是不赌博的。后来索然无味的生活令人厌烦不已,在朋友的教授下才学会了这种解闷的方法,但也不是很热衷于这个。

她并不缺钱,但内心的孤寂是无法填充的,每当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就会感到无比的压抑,孤独侵蚀着她的世界。她只能找一些热闹的场合,混在其中假装自己很高兴。我就不一样了,我经常混在一个热闹的场所,假装有内涵。

本来说好是聊天来着,后来我完全就没搭上话,她一边哭一边讲,我拿了一包纸巾递给她。吃完了饭,我打算往家走,心想好在这种事情不是天天有,要不然还真够扛的。雷锋的形象在我心中又有了一次质的提升,心里想是不是还要将她送回去,但爱心也仅仅是在心里泛滥了一下。罗宾问我能否送她一程,我一合计,这世界上应该没有那么便宜的事。从餐厅里出来,走到路边,我帮她拦了辆的士,然后看着的士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转身往家走。

独自走了一段路之后,后边一辆的士就追了上来,后座的玻璃摇了下来,还是她,她说:“哎,你留个电话号码给我吧,以后好还你钱。”“哦,不用了,我也没电话,以后你记住别再去赌就是了。”“那你留个地址给我吧,我想交你这个朋友。”我没理会,一直往前走,终于到家了

数日后,此事即淡忘。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在梦中被敲门声吵醒,是小邦来了,说要暂住几天。小邦比我大,认识他的时候他强烈要求我叫他小邦,难得有人好这口,我也就应了他。他非叫我方哥,难得人家有这份谦卑,于是我响应他的号召。小邦也是个牌友,他是负责帮我们找局的。以前也在一起玩,有一段时间不见了,好像他说过有点事。

我问:“小邦啊,有什么贵干啊?”

“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这不有个局,想来找你过过手嘛。局在广州,玩得挺大的,你看有没有兴趣去看一下,我把行李都带过来了。”

“这样啊,时间倒是有,只是不太愿意去那么远的地方。”

“那边都安排好了,只等我们过去就可以了,你要是没事,就去看看吧,场子打不下来,咱就当去玩玩。”

我对朋友一直不存戒心,只是不愿去那么远的地方,人家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要是再推托就有点不够意思了。我不知道,一个圈套正向我靠了过来。

三天之后,我们出发去了广州。头一次去那里,只觉得很热闹,的确,很热,也很闹。

动身之前小邦表示不需要带现金过去,当然这种事情,自己心里要有谱,人家说不用带只是个客套话,全花人家的银子也不好意思。

头天一到那里,就跟大家互相熟悉了一下。小邦在那里还有个兄弟,叫阿凯,看得出来,是个混混。阿凯貌似对千术很感兴趣,一直询问一些相关情况,我敷衍了事地也教了他一些。

吃过午饭,我独自到外边去逛,也没逛出个名堂。晚上安排了丰盛的晚餐,算是对我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在他们热烈的欢迎仪式中,我喝得晕头转向。我当时并不清楚,酒里是下了药的。

晚上有牌局是在意料之中的,但身体不配合我的工作,大家表示无碍,当是去玩玩。身体到了什么程度,最清楚的莫过于自己,我深知我已经到了极限,如果只是勉强坐在桌上打牌,那我来的意义在哪里?

几乎是被他们扶到了桌上。大家玩的是一种斗牛的游戏,五张牌,庄家和闲家之间较量,赌注很大,最低一千元,一万元封顶,允许举三次。所谓举,就是假如我赢了两万元,再全上,四万元再上,八万元还可以再上一次。

斗牛的输赢判定方法是算点数,1到满点,满点是10,7点以上的牌算翻点牌,最多五倍,这个局的确很大。

我莫名其妙地当了庄家,似乎是个愉快的开始,因为没输钱。我的酒劲已经缓了很多,身体确实还不受控制,好在晕了一阵之后,意识逐渐清晰,我极尽所能用一些软出千方式来与他们抗衡。

感觉尿憋得很,以尿泡涨破的死法成为烈士,多少有些不讲究,于是我叫小邦替我顶一下,然后我扶着椅子走到了厕所。

那厕所装修得跟个厨房似的,干干净净的让人不忍在这种地方办事。我拼命用凉水拍打着脸,期望能驱散那可怕的酒劲,对着面前的镜子照了照,眼睛有些发红。

斗牛最直接有效的出千方式莫过于偷换,但我凡是出千,皆不用武千术,更别说是千里迢迢到了这里。这水里游的都是些什么生物还不确定,一下水就脱光了,退潮的时候是件很尴尬的事情。

一般我会制定几套方案对付一种扑克玩法。这个局,可以用的就是“残影”,但喝成这样,肯定无法很自信地拿出来用,手有点轻微的哆嗦不算问题,只是记不下这些东西。还有一种方法简单点,也是利用出二张,这种方法不需要盯着牌看,凭手感就可以。

在打牌的过程中,在牌的右上角将10以上的牌,全部打一个不太明显、又能感觉到的记号。打号的方法很多,道上的人一致认为最好是用

戒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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