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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到澳大利亚已经快半年的时间,安言和顾陌都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他们的牧场远离都市的喧嚣,远离高楼大厦,远离了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这是一种近乎返璞归真的生活。
这种生活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会觉得过于单调了些,毕竟这里没有灯红酒绿的宴会,奢华的晚礼服和个各种昂贵的首饰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你要戴给谁看呢?
安言和顾陌在这里居住下来以后霍榆林等人来过几次,原本还是存着劝他们回国的心思,可看到这对饱经忧患的夫妻现在自得其乐的样子,霍榆林他们也打消了这个念头。
也许是田园生活真的对人的健康很有好处,安言现在身体比以前好了许多,不过代价就是她比以前胖了,这倒是让安言郁闷了几天,不过很快也就丢开去,因为顾陌对现在丰满了一些的安言反而更喜欢,男人其实都是这样,一边希望自己的女人身材苗条,一边又希望她肉肉的手感更舒服。
安言和顾陌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快要一个孩子或者几个孩子。最好是一儿一女,如果身体允许,多生几个他们也不介意。
在此之前因为安言身体的原因,他们甚至已经对再要孩子没有抱很大的期望,但现在随着安言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好,安言和顾陌对要孩子这件事情分外的渴望起来。
他们的年纪其实都不小了,顾陌已经过了三十岁,安言也已经二十八岁,这个年龄要孩子说实话实际上都感觉有些晚了。
于是这对农场主夫妇开始了一天天没羞没臊的生活,他们的住处距离牧场工人们的住处反正挺远,也不怕被人家看到……
安言很喜欢马,在她看来马是一种美丽的动物,在安言和顾陌的牧场里有十几匹马儿,最近牧场里添丁进口,因为一匹枣红马下了小马驹。
好吧,安言承认自己居然羡慕起一匹马来了,枣红马下小马驹的时候她全程看着负责养马的工人老汉森为枣红马接生,激动的像是自己生宝宝一样。
安言和顾陌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这片牧场说是牧场,其实两百多平方公里的牧场中只有一部分是用来放牧的,澳大利亚对于牧场的规划十分严谨,说句不夸张的话,你想要给自己的牧场另外开个门都必须澳大利亚政府批准。
在安言和顾陌的牧场中,很大一部分是果园,昆士兰州盛产水果,安言和顾陌的这片牧场属于北昆士兰,全年盛产香蕉,而在每年十一月份到十二月份,就芒果和西瓜收获的季节。
田园生活有惬意的地方,但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比如安言跟着顾陌在户外工作的时候就得戴上帽子还得穿上厚厚的工作服戴上手套,果园里鸟语花香,但同时也有让人讨厌的苍蝇……
在这里,自来水可以直接饮用,但有一股说不出的怪味儿,好在安言想出了一个办法,她每次冲开水的时候加上一点茶叶,这就让水的味道变得清甜起来了。
但在这里生活最麻烦的事情不是喝也不是用,而是吃!有一次安言忽然想吃猪蹄,好吧,为了买猪蹄回来炖,结果开了一个半小时的车……
尽管生活中有着种种不便,但安言和顾陌还是很享受现在的生活,除了忙于造人之外,安言甚至开始写一些文章,多半是随笔之类的,顾陌这家伙对这个没什么兴趣,每次安言把自己写的东西拿给他看,这家伙只会认认真真的看两遍,然后说写得好。
等到安言不依不饶的问他自己写的东西好在哪里的时候,顾陌就会开始发呆,愣了半天道:“就是写得好……”
真是无趣的家伙,但安言是多么爱他啊,这个脸上笑容越来越多,越来越温和的男人。
十二月中旬的时候,安言和顾陌牧场里的果园到了采摘西瓜的季节,在这个时候必须要雇佣很多工人,夫妻两也变得忙碌起来了。
工人一多事情就多,必须要供给他们的住宿和吃饭,这一点是必须要做到的。
原本顾陌和安言不用亲力亲为,但两个人在农场里呆得久了,也准备趁这个时候去附近的镇上转转。
开了一辆皮卡到三十公里外的小镇,安言和顾陌采购了一堆东西,又在小镇上的咖啡馆喝了杯咖啡,两个人这才开着车准备回家。
但在回家的路上,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老公,你看前面是怎么回事?”沿着公路开着车,安言忽然侧头轻轻推了正在开车的顾陌一下,顾陌也发现了前面的情况不对,他皱起了眉头:“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
前方路边的沟里有一辆车,并且有两个女人正在那里对着这边挥着手。
安言道:“去看看怎么了吧?能帮就帮一下。”
顾陌点点头把车开了过去,停车后顾陌和安言下了车,但就在他们刚下车几乎同时,那辆沟里的车车门突然打开,三个男人从车上窜了出来!
安言吓得惊叫一声,倒不是她胆子小,而是这三个男人的样子太吓人了,他们上身只穿着一件皮背心,胸前和胳膊上都是纹身,而最让安言害怕的是他们的脸,这些人竟然连脸上也都是纹身!
这三个男人和那两个女人一下把顾陌和安言围在了中间,那三个男人中一个身材高大留着胡子的白种男人手上拿着一把匕首,恶狠狠的道:“抢劫!把你们的钱和首饰都交出来!”
顾陌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他有些想动手,但安言这个时候抓着他的胳膊,顾陌咬了咬牙从兜里拿出钱包,把里面的现金全部都拿了出来。
安言和顾陌把手上的手表都摘了下来,安言连脖子上戴的项链也摘了下来,顾陌把钱和首饰手表都放在面前的地上,他和安言举着双手慢慢退后。
如果这个时候这些抢劫犯就这样放他们离开的话,后面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安言和顾陌平静的生活也不会被打破,但人总是贪婪的,你给了他一些东西,他就会想要求更多。
安言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对,就是那没粉钻戒指,那是她和顾陌的结婚戒指。
顾陌因为在农场平时要干活,他的结婚戒指是放在房间的保险柜里的,但安言平时结婚戒指都戴在手上,而那两个女人中的一个现在眼睛就盯着这枚戒指。
也许她不知道这枚戒指的价值有多高,但是这一点都不妨碍她被这枚戒指吸引……顾陌送给安言的这枚结婚戒指很美,非常美。
那个盯着这枚粉钻戒指的女人其实是一个女孩,她看上去最多十六七岁的样子,但贪婪让她原本还算俏丽的面容扭曲,她指着安言:“嗨,把你手上的戒指给我!”
“不,这不行!”安言下意识的把手背在身后,别的都能给这些人,可这是她和顾陌的结婚戒指,她怎么能给别人?
“婊子!”那女孩一巴掌朝着安言的脸抽过来,她的动作非常快也非常熟练,可想而知她不知道这样对待过别人多少次了。
不过这次她的手掌绝对没办法碰到她想要殴打的人,因为一只铁钳般的大手已经抓住了她的手腕!
顾陌可不是那种不会对女人动手的直男癌患者,在他眼里凡是要伤害他妻子的人都一样,可没什么男女之分。
“露西!”那个留着小胡子的匪徒一看顾陌居然敢动手,二话不说就拿着匕首向顾陌刺过来,刺的位置是顾陌的腰眼,又狠又毒,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家伙的手上肯定有过人命!
同样是一把刀,在不同的人手上用法就完全不同,经常用匕首伤人的人和从来没用匕首伤害过人的人,那连握刀的方法都是不一样的。
顾陌既然动了手就知道不把对方都给放趴下那就没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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