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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里,敲打键盘的声音不绝於耳,电话铃声此起彼落,每个人心中里都有时钟滴滴答答地在走,走得总是b现实生活中墙上的那个还要快得许多,这就是我一天里稀松平常的风景。
我叫做方时华,一个听起来没有什麽个x的名字,一个别人听到或看到时常常会觉得这应该是一个nv生的名字,没错,它就是处在一个这麽模糊的地带。人如其名这句话的确说得不错,我就是一个如此尴尬之人,虽然我是一个如假包换的男生,但因为声音生来频率就偏高,骨子里也散发着一种难以抹去的y柔,所以这个名字更是重重地为我贴上了无法撕下的标签。但这也就是我,一个世界上就只有一个的我。
我在一个小小的科技公司工作,一个制造萤幕的小公司,美其名是业务助理,但事实上也就只是个打杂小弟,工作内容不会很困难,却也称不上是一份好差事,应该说在这里是永无出头之日。不过庆幸的是,在这样子工作x质和环境里,同事们大都是nvx,和她们的相处之道,本人自是从小参透了不少,可是我却一点儿也不喜欢,职场里本是有g心斗角,更不用说本公司,成堆的nv人们使得其更严重恶化。
因为部门主管暂时的离开位置,後面几位嘴馋的nvx便开始像电线杆上的麻雀般叽叽喳喳了起来。我眼睛直直地盯着萤幕,但其实在偷偷听着她们今天又聊了什麽,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乐趣。
「你们昨天有看那个最新一集的联谊节目嘛?中国拍的那个。」
「有呀!结果真让人傻眼。」
「唉唷!你们不知道啦!那剧本都已经是写好的,平常心一点看吧。」
「如果我是那李姓nv子,我绝对不会发给欧斯卡简讯。」
「可是欧斯卡很帅耶!」
「我倒觉得那个赛车手还满不赖的,是暖男一枚呀!」
「欸欸!时华,你昨天有没有看呀?」
一阵刺耳的声音直冲我脑後,那是张姓同事的声音,老实说我并没有很喜欢她,她就是我所说的公司里那个ai兴风作浪的其中一员。
「没有耶,但听你们说好像很好看,我应该要赶快去update一下了。」
谁也料想不到,昨天我在网路上守着直播了,的确是挺jg彩的,只能说编剧组很厉害,对我们这种单身狗观众来说,他们早已算好这种已经内定完毕的联谊节目能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一点点的寄望,进而刺激收视,让我们心甘情愿地掉入收看陷阱。
过了中午,一切变得缓慢,尤其是在午休之後,到下午太yan西下的这段时间之前,总是特别地难熬。好不容易撑到再过一小时就可以离开这办公室时,做起事情来都会变得特别轻松,也特别地有g劲。但如果在这个时候看见主管眼巴巴地向你走来,那麽恐怕便是凶多吉少了。
今天的我,就是这样。
「时华,这是公司历来有接触过的对象,你把这份资料评估整理,要开始重新联系。」
说话的这个就是我们的主管,约莫中年,身形枯瘦,穿着过气不合身白衬衫的男子。
我勉强地挤出笑容,问他:「这有很急着要嘛?」
「当然是越快越好。」他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我,四平八稳地将这些字脱口而出,那感觉挺诡异的。人家说藉由一个人的语调可以知道这个人的情绪与本身个x,这句话可说得真好,他平时里就是这样一个食古不化的人。
「这不是份简单的工程,可能需要点时间。」我说。
「就尽快吧!」
说完,他便转身走了,真的是个十足的怪咖。
我告诉自己,今天就加班一小时就好,就一小时,不能超过。
但事情总是事与愿违,秋天的日光开始慢慢地落得早,出了办公室,搭了手扶梯,和常驻门口的警卫礼貌x地道别,推开沉重的玻璃门之後,迎接我的是靛蓝的夜se,我抬头看看夜幕,再看看身後巍峨耸立的大楼,不自觉摇头叹气,从前自己的愿望就是当个堂堂正正的朝九晚五上班族,可理想和现实总是不同,现在身後这个富丽堂皇的建筑,装着的究竟是我的梦想和憧憬,还是成了禁锢的牢笼,我已分不清楚。
我喜欢坐公车回家,因为坐上公车总是能让我想到以前的许多事,好像搭着搭着就可以通往过去的通道,但因为今天那该si的加班,不能让我搭上我习惯的那一班固定公车,而下一班公车不知还要多久才会来,所以我选择搭了捷运。
捷运的风景与公车上的截然不同,可以坐的位置也少了许多,我站在了靠车门的玻璃板上,我的正对面也有一个玻璃板,原本是没有人站的,而过了一站之後,便有学生情侣靠了上去,他们一过来就豪不害臊地相拥,你侬我侬地,彷佛沉浸在只有两人的世界。
而这一切站在对面的我都尽收眼底,即便如此,他们似乎完全不在乎,继续进行着两人的亲密动作。他们不在乎,我想我也没有理由去在乎,反正这也司空见惯了。
抱吧!ai吧!趁还在美好的青春时。
我戴上了耳机,反正待会下车还要走上一段路才能到家,也是无聊。我随便点开了软t里的歌单,让它恣意地选择我要听的歌曲,现在的科技已经很发达,有时甚至它可以准确侦测出我现在心中想听的歌曲。
可今日的软t并没有像往常般那麽地心有灵犀,耳机里送出的歌尽是一些现在流行的时下歌曲,不是说这些歌曲不好听,但不管是国内歌曲也好,国外音乐也好,现在的歌曲好像总是少了些什麽,或许是少了些情怀?一直以来,我都很怀念着过去的那一段音乐盛世,大概是在零零年之後没有多久的那一段时光里,那时候金曲辈出,即使是没有什麽名气的歌者,好像也远远厉害过现在一些不知所云的大势歌手。
那时候的我究竟都听了些什麽歌曲呢?突然很想回味那些曾经被我宠幸过的音乐,可是我脑中已经记不太得歌单里的曲目了。
还好,我记得我当时还有一个p3,我应该有好好把它收藏着。
我一步当两步地飞快走向回家的路,入了家门,和客厅里的家人简短地问好之後,原本想直接冲进房间里,但没一会儿便被我妈叫住了,原来她只是想问我有没有吃过晚饭,而我以在减肥为由搪塞了过去。现在的我没有心情吃晚饭,只想赶快将那尘封已久的音乐找出来。
我到底把它放在哪里呢?习惯听p3的那时候我正读着高中,所以应该是和高中的杂物放在一起了,那麽没错!应该会是在那里。
我从橱柜里搬出了一个大概是b3大的喜饼盒,那是人俗称的红帽子礼盒,盖子上有着一堆我看不懂的日文字,还有一个不曾转向正面的nv子,当然也少不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我用乾布轻轻擦拭过後便将它取下,随即映入眼帘的是里头层层叠叠的杂物,有毕业纪念册、日记本、纸条、大大小小的各种颜se塑胶袋,塑胶袋里面各自装着各自的物品,当然盒子里头还有多的是我不知道的东西。
很快地,我便发现了那个p3,纯白的机壳上虽带有一些些斑驳,但看起来算是保存的满好的,因这个东西是我那时的心肝宝贝。更让人雀跃的是,它竟然还可以充电!这真是让人欢欣鼓舞的消息。
等待充饱电的同时,我的目光转向了盒子里其余的东西。我随手拿起了其中一本日记,我几乎都已经忘记,我曾经还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其实是一个本子控,每每到了文具店,看到架上有着漂亮设计的笔记本或手册类的商品,我都会控制不住自己想买,因为我喜欢写日记。但随着年纪慢慢增长,个x也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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